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授权单独开展评审的地区、单位除外。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社科发〔2023〕50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社会科学在线网站查询)。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年度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行申报推荐。网上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高评办复核、高评委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社科研究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社科院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省社科院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社科研究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需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逐级提交。
(三)部门审核
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
(四)高评办复核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对送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至省社科院。省社科院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高评委评审
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评议、评审会议等。破格申报人员在进入评审会议前先进行破格申报资格评审,通过后再进入评审会议。
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理论知识、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
(六)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七)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任职资格文件1个月后,到省社科院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高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四、申报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5日9:00—10月1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初次审核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10月17日12:00。
(二)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线上修改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2∶00。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高评办于2025年11月12日前接收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所列的研究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
奖项、项目、论文等业绩成果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日期。
(四)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时,需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用32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015930,13880418996、15982818333
网上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楼B405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目录
4.全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doc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报送材料目录.docx
附件2: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5:2025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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