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务室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5-08-26 11:09:48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213

校医务室管理细则

一、日常管理

(一)工作原则

1.医务室的工作接受医院及学校的双重监督与管理。

2.医务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医务室坚持24时值班,以保证师生员工随时就诊。

4.医务室工作人员严格值班和作息时间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酒、吸烟和打牌等文娱活动。严禁在诊室、治疗室内接待客人和留宿。

(二)作息时间

1.医务室工作人员午晚餐就餐时间段为11:00-12:0017:30-18:30。就餐时间段为校医务室暂无就诊师生员工时,当值医生前往校内食堂就餐,就餐结束后返回校医务室继续接诊。

2.医务室工作人员午休时间为13:00-14:00

3.医务室晚上关门时间不得早于22:00

4.医务室早上开门时间不得晚于08:00

5.医务室当值医生若校内就餐或校内紧急出诊,须悬挂就餐公示牌。

6.在医务室当值医生就餐或休息时间内,若校内师生员工有紧急情况需接诊时,当值医生应立即接诊,不得拖延。对于危急重症的师生员工,当值医生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学校卫生防疫科。

 

(三)台账登记

1.医务室当值医生做好当值日医务室各类台账的登记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诊疗台账、医疗废物台账等)。

2.校医务室座机电话不得设置呼叫转移至私人手机。

3.保持诊室的清洁、整齐,每天打扫。

(四)工作要求

1.医务室医生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同时要持证上岗。

2.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师生员工的疾病痛苦,为师生员工着想。

3.负责对疑难危重病人的及时抢救和转诊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条例,严禁使用过期或劣质药品。

6.对医疗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应严格按规范收集、转运、处置,不得随便乱倒。

7.开展健康教育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8.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检查食堂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

9.配合医院及学校的卫生计划,做好校园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工作。

10.负责食堂、学生公寓等校园重点场所的卫生消毒指导工作。

11.提醒学生医保报销相关事项,积极配合学生落实医保报销相关流程。

12.保管好各种仪器设备,防止丢失、损坏

 

二、医生职责

(一)医疗保障

1.医生在医院和学校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寄宿制学校教师、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及教职工的医疗保障工作。

2.贯彻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向师生宣传卫生常识和季节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知识,抓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预防接种,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消杀灭工作,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3.具体负责学校的医疗门诊工作,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及时准确填写门诊日志,做到检查细心、妥善处理,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二)指导随访

1.负责全校卫生的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定期检查食堂食品卫生,防止大规模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卫生常识教育。

3.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疑难危重病人要及时向上级请示、实施应急救治初步处理,同时向学校卫生防疫科报告,并做好转诊后续工作。对患病留校师生员工做好随访。

4.研究学生心理卫生,逐步开展学生心理障碍的疏导和防治。有责任对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进行监督与劝阻。

5.具体指导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对护士的工作进行指导。

三、护士职责

1.在上级领导和医生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查对,防止差错及事放发生。

3.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4.协助医生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检验标本。

5.经常巡视患者,密切观察并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

6.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卫生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

7.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做好诊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做好消毒隔离、医疗垃圾的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8.注意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医疗废物管理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要求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要求

1.医疗废物运输合作单位必须有专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资质,我校医务室医疗废物运送合作单位为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2.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场所。

3.运送人员每天1次(或根据医疗废物实际量,最迟不得超过每2天1次)在上午8:30-9:00用专用工具将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5.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医务室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处理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四)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区。

2.医疗废物暂存地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五)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要求

1.学校医务室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遗洒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集中暂存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2.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全科医疗科工作

(一)执业要求

1.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双向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或指定医院。

3.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二)规范管理

    1.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2.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工作。

    3.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关信息,按时上报。

4.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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