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23 18:44:01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33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依据不同实验室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的差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是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实验场所。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相关工作。实验室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实安办公室”)负责制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具体组织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自我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等级的认定,报实安办公室审定与备案。

第三章 分级管理

第六条 根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操作过程(检测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为高危险、危险、较危险、低危险,依次降低。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一)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二)特种设备;

(三)有毒有害生物制剂;

(四)马弗炉、电阻炉等大功率加热设备;

(五)带外置电池的不间断电源(UPS)。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一)普通生物制剂;

(二)非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三)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电炉、电热枪、电烙铁、电吹风等加热设备(工具);

(四)植物培养室、培养箱、冰箱、服务器等24小时不断电设备;

(五)高压灭菌锅、小型反应釜等简单压力容器;

(六)激光设备。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一)仪器仪表类设备;

(二)机电类设备;

(三)电子类设备;

(四)印刷机械类设备;

(五)医疗器械类设备;

(六)体育器械类设备;

(七)电动工具;

(八)计算机机房;

(九)带电脑的语音室。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一)简易语音室;

(二)除多媒体设备外无其它设备、试剂的实验室。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

一、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一)安全责任体系

1.成立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确定分管领导。

2.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室都有指定的安全责任人。

3.学校与学校、学校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师生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4.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实验者讲解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各项事宜,指导教师(导师)需承担学生实验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2.建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及时整改。

(三)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演练。

2.建立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组织学生和相关教师学习和考试,发放合格证书,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3.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报道,通过橱窗、网络、微信、手册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醒,收回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归档。

4.实验室授课教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

(四)卫生消防安全

1.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安全责任牌,标明安全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2.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无废弃物品,不烧煮食物、用餐、吸烟、睡觉过夜,严禁将饮食带入实验室,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3.实验室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所有房间的钥匙有专人管理,备用钥匙(非紧急不使用)存放在保卫处。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4.每间实验室配置消防器材,实验楼粘贴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5.实验室门上设有观察窗。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或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实验室内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五)仪器设备管理

1.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注意事项。

2.建立设备台帐,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3.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不能处于待机状态。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

(六)用电安全管理

1.电路容量、插座等满足仪器设备功率要求,配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配置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拔出电源插座。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2.不私自拉接、改装线路,无多个接线板串联、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接线板直接放地上、线路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开关或插座破损未固定等现象。

3.配电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有盖板或护套,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4.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否则要用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隔开。

5.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七)实验过程管理

1.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整洁。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2.遵守学校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

3.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

4.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

5.实验结束,及时清理和打扫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闭水、电、气、门、窗等(有24小时不断电设备的实验室不关电)。

二、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一)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操作。

2.保持整洁,切忌在高温、潮湿、盐雾、雾菌和有强烈振动、干扰电磁场环境中工作,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3.涉及高电压设备,要粘贴警示标识和操作须知,注意身体与高压电绝缘,最好用一只手操作,并站在绝缘板上。

4.实验时遇到有焦味、打火等现象,要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

5.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二)用水安全管理

1.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位置。

2.下水道畅通,无水龙头、水管、冷却水装置连接胶管老化破损漏水问题和自来水龙头开着人离开现象。

三、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一)环境设施建设

1.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室标注涉及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粘贴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

2.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人进行培训,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自屏蔽设施等)。

3.楼层或实验室配有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态,应急喷淋装置出水正常,喷头下方无障碍物,附近放置有毛巾或毛巾毯随时可用,洗眼装置水压适中以保证一定的出水高度,有巡检记录。楼层或实验室配备急救药箱。

4.安装监控门禁系统,实时监控实验室安全和学生实验现场。

5.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

(二)生物安全管理

1.配有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等级要求的生物安全柜,定期检查生物安全柜风速及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性能,并做好记录。

2.实验室安装防虫纱窗,入口处有挡鼠板。传递窗内无物品。

3.实验时佩戴防护手套。禁止戴实验防护手套操作未受潜在感染性生物材料污染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开关、仪器、冰箱、电脑等)。

4.实验废弃物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分类收集,做好标识,其中刀片、移液枪头等尖锐物使用纸板箱妥善包装,无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现象。

(三)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1.建立气体钢瓶动态台帐,钢瓶颜色、编号等信息和字体清楚,在用气体有检验合格标识,悬挂状态标识牌和使用记录卡。

2.气体钢瓶正确固定,确定管理责任人。钢瓶放置地面平整干燥,避免暴晒,不放置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不得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气体钢瓶总阀。

3.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气体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粘贴详细的管路图。

4.独立的气体钢瓶室有专人管理,大量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5.气体钢瓶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无过期气体钢瓶。废旧气体钢瓶及时报废,暂时不用气体钢瓶及时托管,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四)加热设备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的性能,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

2.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3.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不直接放置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4.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五)不断电设备安全管理

1.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不断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不超期使用(培养箱、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

3.培养室每天要检查相关设备(包括空调、时控开关、培养灯具等)是否正常运行,每周打扫卫生和灭菌,并做好记录。

4.培养箱、冰箱等不断电设备要放置在清洁整齐、干燥通风的工作间内,四周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内部放置的各试瓶(或器皿)之间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利冷(热)空气的对流循环。

5.服务器机房要保持干净、整洁,使用空调设备保持恒温。服务器要注重数据安全,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并整理磁盘。

(六)简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1.经常检查设备性能,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上墙。

2.严禁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带压拆卸,避开油、气等易燃易爆环境。

3.高压灭菌锅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

4.小型反应釜定期检测各种仪表、爆破泄放装置,反应介质不能超过釜体2/3液面。

(七)激光安全管理

1.制订激光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功率较大的激光器配备互锁装置。

2.操作人员佩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带手表、指环、手镯等能反光的物品。激光照射方向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3.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操作期间,必须有人看管。

4.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四、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一)危险实验气体管理

1.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分开存放。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

2.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粘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二)特种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需定期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操作流程上墙。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三)危险生物制剂管理

1.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须向卫生或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相关实验和研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储存病原微生物的场所或储柜配备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报警装置。有病原微生物保藏、实验使用、销毁的记录。对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具有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3.开展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三类、四类),或经灭活的高致病性感染性材料的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BSL-1/ ABSL-1及以上等级实验室中进行。

4.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涉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灭菌处理,贴好标签,送有资质的单位签约处置,并有处置记录。

5.BSL-2/ABSL-2及以上等级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应有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6.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须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内进行。使用实验动物需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具有合格证明。

7.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8.建立农药采购、使用记录制度,内容包括采购时间、采购公司、农药名称、生产企业和使用时间、地点、对象、用量,保存2年以上。储存农药的柜子要上双锁,双人管理。农药废弃物交农药生产企业或农药经营者回收。

9.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说明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四)高温加热设备管理

1.马弗炉、电阻炉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

2.马弗炉、电阻炉等不得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马弗炉、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五)不间断电源管理

1.不间断电源应保证散热良好、周围清洁,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负载不能超过额定的输出功率。长期不停电时,每三个月要放电一次。

2.定期检查使用较长时间的电池有没有发热,如电池发热需及时更换。当不间断电池发出急促报警声时,及时更换。

第八条 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研究内容或设备等关键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调整风险级别,将结果及时向所属教学单位确认,并向实安办公室报审和确定。

第九条 新建实验室在验收之后,投入使用之前,应在一周内进行风险源辨识和风险等级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将结果及时向所属教学单位确认,并向实安办公室报审和备案。

第四章 分级实施

第十条 各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由实验室安全员申报,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申请表见附件一,所在教学单位确认,实安办公室审定。

一、分级就高不就低,即实验室里同时具有较高级别的物品和较低级别的物品,安全风险定为较高级别。

二、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实验室按照本级别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若实验室里没有本级别的物品,其相应的管理内容不作要求。

三、风险等级较高实验室的设备、工具、试剂等原则上不得移到安全风险较低的实验室使用,如果确需临时使用,必须用后及时放回原等级实验室;剧毒品、第一类易制毒品、放射性物品严禁移出原实验室使用。

第五章 督导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实验室分级,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确定检查范围和重点,见附件二《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等级检查表》。

第十二条 依据实验室分级,确定检查的频次,各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频次如下: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检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两周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检查次数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

四、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实验室安全检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检查次数每学期不少于1次,学校安全巡查次数每学年不少于1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实安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成银院发〔2022〕4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申请表

2.实验室安全等级检查表

 

 附件1: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申请表

实验室名称


房间号


实验室安全员


手机


 

存在危险源

描述


实验室安全

等级

□一级(高危险)      □二级(危险)

□三级(较危险)      四级(低危险)

教学单位审核意见:

 

 

                          教学单位签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签章: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实验室安全办公室、所属教学单位各保留一份。

 

 

附件2:

实验室安全等级检查表

说明:

1.在检查结果相应栏目打“√”。

2.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所有的项目。

3.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3.7的项目。

4.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2.2的项目。

5.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1.7的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符合

不符合

不涉及

1.1

安全责任体系

1.1.1

成立院级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确定分管领导。




1.1.2

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室都有指定的安全责任人。




1.1.3

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师生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1.1.4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实验者讲解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各项事宜,指导教师(导师)需承担学生实验期间的安全责任。




1.2

安全管理制度

1.2.1

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1.2.2

建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及时整改。




1.3

安全教育培训

1.3.1

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演练。




1.3.2

建立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组织学生和相关教师学习和考试,发放合格证书,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1.3.3

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报道,通过橱窗、网络、微信、手册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醒,收回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归档。




1.3.4

实验室授课教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




1.4

卫生消防安全

1.4.1

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安全责任牌,标明安全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1.4.2

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无废弃物品,不烧煮食物、用餐、吸烟、睡觉过夜,严禁将饮食带入实验室,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1.4.3

实验室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所有房间的钥匙有备用,存放在单位办公室或传达室内,由专人管理。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1.4.4

每间实验室配置消防器材,实验大楼粘贴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1.4.5

实验室门上设有观察窗。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或楼层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实验室内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1.5

仪器设备管理

1.5.1

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注意事项。




1.5.2

建立设备台帐,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1.5.3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不能处于待机状态。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




1.6

用电安全管理

1.6.1

电路容量、插座等满足仪器设备功率要求,配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配置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拔出电源插座。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1.6.2

不私自拉接、改装线路,无多个接线板串联、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接线板直接放地上、线路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开关或插座破损未固定等现象。




1.6.3

配电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有盖板或护套,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1.6.4

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否则要用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隔开。




1.6.5

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1.7

实验过程管理

1.7.1

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整洁。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1.7.2

遵守学校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




1.7.3

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




1.7.4

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




1.7.5

实验结束,及时清理和打扫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闭水、电、气、门、窗等(有24小时不断电设备的实验室不关电)。




2.1

使用安全管理

2.1.1

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操作。




2.1.2

保持整洁,切忌在高温、潮湿、盐雾、雾菌和有强烈振动、干扰电磁场环境中工作,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2.1.3

涉及高电压设备,要粘贴警示标识和操作须知,注意身体与高压电绝缘,最好用一只手操作,并站在绝缘板上。




2.1.4

实验时遇到有焦味、打火等现象,要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




2.1.5

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2.2

用水安全管理

2.2.1

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位置。




2.2.2

下水道畅通,无水龙头、水管、冷却水装置连接胶管老化破损漏水问题和自来水龙头开着人离开现象。




3.1

环境设施建设

3.1.1

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室标注涉及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粘贴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




3.1.2

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人进行培训,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自屏蔽设施等)。




3.1.3

楼层或实验室配有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态,应急喷淋装置出水正常,喷头下方无障碍物,附近放置有毛巾或毛巾毯随时可用,洗眼装置水压适中以保证一定的出水高度,有巡检记录。楼层或实验室配备急救药箱。




3.1.4

安装监控门禁系统,实时监控实验室安全和学生实验现场。




3.1.5

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




3.2

物安全管理

3.2.1

配有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等级要求的生物安全柜,定期检查生物安全柜风速及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性能,并做好记录。




3.2.2

实验室安装防虫纱窗,入口处有挡鼠板。传递窗内无物品。




3.2.3

实验时佩戴防护手套。禁止戴实验防护手套操作未受潜在感染性生物材料污染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开关、仪器、冰箱、电脑等)。




3.2.4

实验废弃物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分类收集,做好标识,其中刀片、移液枪头等尖锐物使用纸板箱妥善包装,无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混放现象。




3.3

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3.3.1

建立气体钢瓶动态台帐,钢瓶颜色、编号等信息和字体清楚,在用气体有检验合格标识,悬挂状态标识牌和使用记录卡。




3.3.2

气体钢瓶正确固定,确定管理责任人。钢瓶放置地面平整干燥,避免暴晒,不放置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不得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气体钢瓶总阀。




3.3.3

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气体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粘贴详细的管路图。




3.3.4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有专人管理,大量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3.3.5

气体钢瓶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无过期气体钢瓶。废旧气体钢瓶及时报废,暂时不用气体钢瓶及时托管,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3.4

加热设备安全管理

3.4.1

定期检查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的性能,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




3.4.2

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3.4.3

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不直接放置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3.4.4

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3.5

不断电设备安全管理

3.5.1

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5.2

不断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不超期使用(培养箱、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




3.5.3

培养室每天要检查相关设备(包括空调、时控开关、培养灯具等)是否正常运行,每周打扫卫生和灭菌,并做好记录。




3.5.4

培养箱、冰箱等不断电设备要放置在清洁整齐、干燥通风的工作间内,四周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内部放置的各试瓶(或器皿)之间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利冷(热)空气的对流循环。




3.5.5

服务器机房要保持干净、整洁,使用空调设备保持恒温。服务器要注重数据安全,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并整理磁盘。




3.6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3.6.1

经常检查设备性能,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上墙。




3.6.2

严禁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带压拆卸,避开油、气等易燃易爆环境。




3.6.3

高压灭菌锅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




3.6.4

小型反应釜定期检测各种仪表、爆破泄放装置,反应介质不能超过釜体2/3液面。




3.7

激光安全管理

3.7.1

制订激光器的安全使用方法。功率较大的激光器配备互锁装置。




3.7.2

操作人员佩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带手表、指环、手镯等能反光的物品。激光照射方向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3.7.3

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操作期间,必须有人看管。




4.1

危险实验气体管理

4.1.1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分开存放。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




4.1.2

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粘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4.2

特种设备管理




4.2.1

特种设备需定期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4.2.2

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3.3

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操作流程上墙。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4.3

危险生物制剂管理

4.3.1

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须向卫生或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相关实验和研究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4.3.2

储存病原微生物的场所或储柜配备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报警装置。有病原微生物保藏、实验使用、销毁的记录。对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具有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4.3.3

开展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列入三类、四类),或经灭活的高致病性感染性材料的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BSL-1/ABSL-1及以上等级实验室中进行。




4.3.4

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涉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的实验废弃物必须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浸泡灭菌处理,贴好标签,送有资质的单位签约处置,并有处置记录。




4.3.5

BSL-2/ABSL-2及以上等级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应有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4.3.6

饲养实验动物及进行动物实验须持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室内进行。使用实验动物需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并具有合格证明。




4.3.7

用于解剖的实验动物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解剖实验动物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4.3.8

建立农药采购、使用记录制度,内容包括采购时间、采购公司、农药名称、生产企业和使用时间、地点、对象、用量,保存2年以上。储存农药的柜子要上锁。农药废弃物交农药生产企业或农药经营者回收。




4.3.9

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说明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4.4

高温加热设备管理

4.4.1

马弗炉、电阻炉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




4.4.2

马弗炉、电阻炉等不得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马弗炉、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4.5

不间断电源管理

4.5.1

不间断电源应保证散热良好、周围清洁,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负载不能超过额定的输出功率。长期不停电时,每三个月要放电一次。




4.5.2

期检查使用时间较长的电池有没发热,如电池发热需及时更换。当不间断电池发出急促报警声时,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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