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会费的通知》及《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提高会费使用效益,遵循“收缴及时,使用合理、会员满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缴纳依据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工会会员的义务是“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凡工会会员均应按规定标准缴纳会费,工会会员按时缴纳会费是申请入会须履行的义务。
二、会费缴纳标准
会员按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交纳会费,各类津贴、奖金、课时费、加班费、生活补贴等其他收入,均不纳入会费计算及交纳范围。学校会员会费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0.005=会员每月应缴会费。
三、会费缴纳方式
学校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每月底进行收取。为方便会员缴费,由工会委托人事处及财务处在会员薪资中统一代收。未按规定足额及按时缴纳会费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的集体活动,须停发会员福利。
四、会费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会费使用遵循“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量入为出原则。学校工会将收缴会费全额返还各工会小组,各工会小组可用于开展相关工会知识宣传教育,组织会员观看电影、观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开展文体活动等,不能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项目支出。
工会小组开展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春游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活动用品费,不得开支与活动无关和明令禁止的费用。春游秋游活动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等文旅单位承接。
工会小组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健身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按照学校规定参照公共交通标准,伙食补助费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报销,费用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不能报销住宿费;活动方案预算总额不得超过各工会小组下拨经费总额。
(二)申请使用流程。每年初由工会办公室发布上一年度会费下拨使用通知,各工会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在活动开展前10天申请并提交活动详细方案,活动方案经工会办公室和工会财务审核签署意见,并经工会主席签字后方可实施。各工会小组活动方案上报审核通过后,可以到工会财务预支备用金。
(三)报销流程。活动结束后,由工会小组长及相关协办人员共同签字并提交活动图文及相关资料,凭活动产生的真实有效票据填写通用报销单,经费来源填“XX工会小组会员活动预算”,交工会办公室和工会会计审核后,经工会主席签字方予与报销。
(四)其他说明。各工会小组报销活动费用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20日前,不累计至下一年度。按会计核算要求,费用报销应及时,票据、资料等原始凭证报销时间杜绝跨年度;报销票据、资料等原始凭证应符合各工会小组活动时发生的相关实际支出。报销票据、资料等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原则。
五、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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