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网络新媒体平台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确保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发布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络新媒体平台,系指学校或二级单位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也指以年级、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名义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哔哩哔哩、今日头条、QQ空间、企鹅媒体平台、百度百家号、小红书、网络视频、网络直播、抖音短视频、快手短视频、APP 移动客户端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文字、数据、表格、图示、图片、声音、影像等各类信息的总称。
第四条 各新媒体平台主管单位,应规范平台信息生产创作采、编、审、签、发等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格把关,排除意识形态安全隐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校人员岗位责任,落实采、编、审、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六条 信息发布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和“谁主办、谁组稿”的原则,新闻在发布程序上实行“主办初审、归口终审、政治把关、重点报批、核准发布”的制度。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第七条 严格审核校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客观、导向正确。
(一)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内容信息。
(二)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数据、图片和视频等信息。
(三)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不得对原稿进行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
第八条 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所有校内新媒体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负责,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
第三章 审核校对
第九条 二级学院“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一)一审一校。由拟稿或制作人员负责初审,把好语言文字、数据图表、声音影像和基本格式关,杜绝错字、病句等错误出现,确保文字稿件、视频文件流畅,结构合理,表达意思完整。党建思政、学生活动内容的信息交院党委书记审核,教学、科研主题类新闻交院长审核。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新闻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等形式上报。
(二)二审二校。根据活动及信息稿件主题内容,确定二审责任人。涉及学生活动内容的信息交学生工作部审核,涉及教学相关内容的信息交教学科研工作部审核,涉及党建思政活动内容的信息交党委工作部审核,涉及后勤服务类内容的信息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要求审读全部信息内容,对选题、内容、逻辑、结构等详细审核,严格把好稿件政治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视频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上报。
(三)三审三校。由党委宣传部审核,重点把好政治导向关,对信息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杜绝稿件内容出现政治错误和意识形态错误。对质量较低的稿件,指导重新修改。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上报。
第十条 职能部门“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一)一审一校。由信息稿件撰写或制作人员负责初审,把好语言文字、数据图表、声音影像和基本格式关,杜绝图文、数据、语言等错误出现,确保文字稿件、视频文件流畅,结构合理,表达意思完整。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新闻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上报。
(二)二审二校。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要求审读全部信息内容,对选题、内容、逻辑、结构等详细审核,严格把好稿件政治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视频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上报。
(三)三审三校。由党委宣传部审核,重点把好政治导向关,对信息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杜绝稿件内容出现政治错误和意识形态错误。对质量较低的稿件,需指导重新修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的新闻宣传稿件须交分管校领导、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审核。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形式上报。
第十一条 党委宣传部“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一)一审一校。由信息稿件撰写或制作人员负责初审,把好语言文字、数据图表、声音影像和基本格式关,杜绝图文、数据、语言等错误出现,确保文字稿件、视频文件流畅,结构合理,表达意思完整。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新闻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等形式上报。
(二)二审二校。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对部门稿件和二级单位投送的新闻稿件,确保不出现政治问题,在符合新闻写作规范及用语规范的前提下,同意发布到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同时择优推荐到学校新闻网等校内媒体和校外媒体。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等形式上报。
(三)三审三校。由分管校领导审核。“重点报批”新闻稿件,即凡涉及到学校政策、一流学科、未来规划、办学特色等学校层面的重点内容稿件,要报送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把关。此阶段审校工作在收到稿件后4小时内完成。以微信或纸质材料等形式上报。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凡利用学校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按校领导分工,由责任部门或二级学院自行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所属科室、教研室、工作室开设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的,须事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第十四条 强化责任追究,对信息审查把关不严,发布虚假、负能量信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撰稿人、审核人、发布人等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单位定期对发布信息开展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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