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安定与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相关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国家级各类考试(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等);学校各类考试(如课程考试、英语口语测试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人
成 员:由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党委保卫部(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学科研工作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工作部,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确认或协助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学校报告考试突发安全事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或学校的决策与部署;总结经验和教训。
(三)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信息处置组
(1)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必要时同步报校区属地教育主管部门;
(2)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深入一线搜集信息,并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便于应急处置工作组了解情况,掌握全局;
(3)按照应急处置工作指令统一发布信息,并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舆情控制工作;
(4)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的其他任务。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学科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
2.现场处理组
突发事件发生时,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止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部门:教学科研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继续教育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3.安全保卫组
(1)负责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试卷保管等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
(2)校园治安管理升级,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巡逻,疏导交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
(3)校内重点要害部位非常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
(4)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5)人员紧急避险区域的治安维护;
(6)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保卫部(处)
4.抢险救援组
(1)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为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增援力量;
(2)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参与人员营救、伤员运送等工作;
(3)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人事处、后勤集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5.医疗抢救组
根据紧急情况下医疗抢救应急预案,建立临时医疗抢救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责任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卫生防疫部
6.后勤保障组
(1)确保学校应急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
(2)保障水、电、气、暖的供应安全及后勤服务设施应急抢修;
(3)保障学生食堂的应急供应;
(4)按照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做好应急设备及物资供应工作;
(5)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统筹做好紧急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6)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7.宣传舆情组
(1)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通过应急广播等方式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3)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开展舆情及网络意识形态监测、研判和引导工作;
(4)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
8.善后工作组
由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责任部门:教学科研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涉事单位
各工作小组第一责任部门为第一责任人。
三、等级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学校教育考试突发安全事件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
(一)特别重大事件包括:考前试卷遗失或泄密、考前试卷运送大面积延误或损毁、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发生大范围疫情、严重自然灾害、恐怖袭击事件等严重影响考试组织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主要包括:考试成绩发布前答卷丢失或损毁、考试期间考生或家长聚集上访、考试中大规模群体性舞弊、考试期间个别地方突发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影响考试组织等。
(三)较大事件主要包括考前因意外事故导致较多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迟到、考试期间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四)一般事件主要包括影响考试的各种偶发事件。
四、应急措施
(一)基本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
时间要求:考试突发事件发生后,首遇人或知情人立即逐级上报(不超过3分钟)。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接报后,迅速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理并根据现场动态情况,及时(不超过10分钟)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事件可以每30分钟续报一次,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类别、原因、性质、涉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和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报送方式:电话、网络等,涉及保密内容的使用加密电话、加密传真系统或密码电报等。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组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相关应急响应后,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协调相关成员到达指定岗位,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1.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暴发传染病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作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暴发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或管理的其他原因,导致试卷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时,要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作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3.因试卷在命题、印制、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作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原安排不变;重新命题安排考试。
4.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5.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校考场,殴打考场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6.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属于国家级的考试,还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作出决定。
7.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监考老师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作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确保不影响考试秩序和学生成绩。
8.考试过程中考场突然停电,各考场监考人员应做好考生安抚和秩序维持工作。若停电影响考生考试,且无法启用备用电源时: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作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9.与网络相关的考试,考试中出现突发性网络中断、病毒暴发时:
(1)属于国家级的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作出决定。
(2)属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终止考试、重新命题或启用备用试题安排考试。
10.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11.发生考试突发安全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12.考试突发安全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归口负责。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
五、应急联系电话
(一)成都校区应急联系电话
教学科研工作部:028-87979271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28-87979179
招生就业处:028-87979100
党委保卫部(处)值班电话:028-87979110
校医务室急救:028一87979120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二)宜宾校区应急联系电话
教学科研工作部(综合办公室):0831-330631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831-3306330
党委保卫部(处)值班电话:0831-3306311
校医务室急救:0831一3307120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招生咨询:028-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
学校网址:http://www.gingkoc.edu.cn/
学校邮箱:yxxy﹫gingkoc.edu.cn
成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60号
联系电话:028-87979222
宜宾校区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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