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2 19:19:35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34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学生转学实施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川教〔202265 号)文件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转学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以及师生代表组成的转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转学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学生转学工作。

第二条 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师生参与监督”的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  转学条件

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四条 若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生源地为高考改革省份,其成绩应符合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转学申请: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六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第七条 学生提出转学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转出学生需提供以下1-8项材料;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供以下1-7项材料。

(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1:省内专用)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2:跨省专用)

(二)学生转学申请书(教务处盖章)。

(三)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学院盖章)。

(四)学生每学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五)学生本人所在省级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六)拟转入学校的专业当年同一生源地录取最低分的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七)相关证明材料:1.因病转学的,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2.特殊困难转学的,出具特殊困难证明材料(加盖相关证明部门公章)。 

(八)转入学校校长签署的拟接收函。

第八条 教务处是负责学生转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转学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一)拟转学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按第七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生所在学院、学校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二)学生转学申请材料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接收并负责审核,经办人签署转学申请材料审核意见。

三)教务处负责人负责复审转学申请材料,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四)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学校网站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转学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

第九条 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由转入院校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出和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学信平台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十条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学生转学申请时间原则为每学期期末(12月至次年1月、6月7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十二条 在转学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学生必须安心在原学校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处理。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全的学生,决不允许先入校就读再补办转学手续。

第四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省内专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跨省专用)

3.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省内专用)

川教学籍字(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

时间


考生号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


转出

学校


转出

年级


转出

专业


本人

分数


学历

层次


转入

学校


转入

年级


转入

专业


转入

专业最低分


学历

层次


转学

理由

 

 

 

 

 

                                          申请人:

                                                        

经办人:

 

长:

 

校(院)长:

       

经办人:

 

长:

 

校(院)长:

       

  注:本表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作无效。

 


附件2: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跨省专用)

川教学籍字(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

时间


考生号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


转出

学校


转出

年级


转出

专业


本人

分数


学历

层次


转入

学校


转入

年级


转入

专业


转入

专业最低分


学历

层次


转学

理由

 

 

 

 

 

                                          申请人:

                                                        

经办人:

 

长:

 

校(院)长:

       

经办人:

 

长:

 

校(院)长:

       

转出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长:

 

分管厅长:         ( 公章)

       

转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长:

 

分管厅长:               ( 公章)

       

注:本表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作无效。

附件3: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转出学校

转入学校

转出专业

转入专业

转出年级

转入年级

本人分数

转入

专业最低分

转学理由

(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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