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8 18:51:40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38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科专业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专业内涵建设,提升实践育人效能,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激励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学校工作发展实际,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中的学科专业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主办,与专业教学关系密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二)学科专业竞赛共分一类竞赛、二类竞赛、三类竞赛三个类别。

一类竞赛参照《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2023竞赛目录中所列赛项认定(观察目录内赛项不做认定),并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析报告中发布的竞赛目录实时更新;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顶级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特定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的国赛及更高阶段;

二类竞赛指一类竞赛省级选拔赛;中央人民政府所属部级机构为第一单位自主主办且不包含在一类竞赛目录中的赛事;省教育厅、科技厅作为第一单位主办的赛事;四川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学科专业竞赛目录内省级竞赛项目;   

三类竞赛由各教学单位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的竞赛。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教学单位遵照“先审批,再参赛,一事一议”的基本原则,在“一网通办”平台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组织参加比赛。

(二)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赛前辅导及具体的竞赛工作,提供竞赛备赛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等。

(三)原则上,高职类竞赛项目只能由专科阶段学生参加

三、经费管理

(一)竞赛经费均由各教学单位预算,经审批后执行

    (二)竞赛经费主要用于:各类竞赛必须开支的组织、宣传费,参加竞赛的报名费、资料费,参加竞赛期间学生、教师差旅费

四、竞赛成果管理

(一)获奖证书(复印件)、工作总结等报教务处、档案室存档。

(二)参赛单位应及时整理前期过程材料、竞赛成果(作品)、 媒体材料(照片、视频)由参赛单位妥善保管。

五、竞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

1.获奖学生可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等级,认定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并给予奖金奖励,具体标准见表 1、表 2。

1获奖学生学分奖励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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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奖学生奖金奖励标准一览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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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获奖的奖项,所有奖金均以团队为单位发放。

(二)指导教师奖励

获奖团队或个人的指导教师(团队)可获得学校竞赛奖励,具体标准见表3。同一赛事,同一指导教师(团队)获得多项荣誉, 奖金计算方法:所指导的学生获得的最高奖励对应级别的指导教师奖金+Σ(其他学生奖励金额合计)×10%。同一赛事、同一指导教师(团队)奖金总金额不超过4000元。 

3 获奖指导教师奖金标准一览表(单位:元)

image.png

)若一类、二类竞赛赛事奖项设置是按照参赛队伍的百分比进行获奖等级划分,奖金设置统一为一等奖每项300元,二等奖每项200元,三等奖每项100元,且该项赛事比赛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200元,师生奖励均以此标准执行。

(四)竞赛奖励(含学分认定)均以获奖证书第一获奖人(团队负责人)进行认定。

(五)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 1-2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3-5名等同于二等奖,第6-10名等同于三等奖,10名之后不再认定。竞赛排名出现跨等级(或其它等级名称)的,每项等级下滑一档认定,如比赛奖项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未设置三等奖的,则特等奖为一等奖,其余奖项类推。

(六)竞赛奖项以获奖最高级别进行奖励,获得国赛的奖项,不再对省赛获奖重复奖励。

(七)由主办单位已经进行了奖金奖励的竞赛原则上学校不再单独进行奖金奖励。

   (八)教师、学生艺体类竞赛不包含在本管理办法及奖励范畴内。学科专业竞赛目录内已有的艺体类赛项获奖不可同时申报学校艺体类奖励。

(九)其他学科专业竞赛奖励办法,至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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