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职称评审】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14

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与我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在职在岗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专职教职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逐级申报评审按照《职称评审改革实施办法》(成银人发〔2023〕29号)和《职称评审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成银人发〔2024〕42号)文件的评审标准及相关基本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本次评审申报人可自行选择任一文件评审条件参加评审)。

(二)转评确认按照《职称评审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成银人发〔2024〕42号)文件执行。

(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由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允许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申报及评审),由学校统筹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按通知的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过时责任自负。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自身业绩实际提交以下材料(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一)《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3份,须有申报人本人签字并盖手印。(附件1)

(二)逐级申报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请转评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转评确认用)》。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装订并包边。(附件2)

(三)《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况表》1份,填报申报人重点业绩,内容应为单面一页纸,规格为A3纸尺寸。(附件3)

(四)任现职以来,本人任期思想、业务工作总结原件1份。(附件4)

(五)部门考核小组推荐意见原件1份。(附件5)

(六)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份(海外学历需留服认证);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3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转评确认的,还须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

(八)《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份。

(九)教学科研部出具的教学工作证明原件1份,其中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由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附件6)

(十)教学科研部出具的科研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附件7)

(十一)学生工作处出具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证明原件1份。(附件8和9)

(十二)学生工作处出具的支教、乡村振兴、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社会服务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附件10)

(十三)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一式1份,超过5年提供近5年。(附件11)

(十四)人事处出具的任现职期间的挂职锻炼合格证明原件1份。(附件12)

(十五)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出具的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证明原件1份。

(十六)教学督导办公室出具的教学材料检查评价表原件一份。(附件13)

(十七)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人员提交《高级职称申报告知书》(附件14)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15)。

(十八)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专利证书、调研报告等其他支撑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

四、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时间安排: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对照有关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和附件,包括2篇代表性成果外送审核等。

(二)单位测评与推荐

时间安排: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

各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组成考核推荐组开展民意测评,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将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等统一公示3天。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时间安排: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校职改办牵头对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四)缴纳申报评审费(含答辩费)

时间安排: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

申报材料公示合格者,由校职改办开函至财务处(410室)交评审报名费。

(五)学科组评议和高评会阶段

时间安排:2025年7月11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二)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均不退回,申报材料凡涉及复印件,请一律扫描后统一打印,按目录装订成册。凡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校职改办一律不予受理。

(三)专职教师不得按照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辅导员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技术实践型及思政、辅导员系列进行申报,也可按照行政、教辅人员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思政、辅导员系列仅接受马克思主义类专业申报。

(四)申报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应签署《高级职称申报告知书》(附件15),并选择2篇代表性成果(任现职以来的成果,论文、专著及艺术作品等均可),由校职改办出函委托相应高校人事处(校职改办)安排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附件16)

(五)申报人不能在转评的同时,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任职时间计算:职称任职年限按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中明确的任职资格时间起到2025年6月30日止。

(七)未尽事宜由校职改办负责解释。为方便联络请本次拟申报人员进入专有钉钉群,后续评审事宜将在钉钉群中进行通知。(咨询电话:朱老师,028-87972597)


特此通知。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