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教师培训培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教师培训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的与原则
(一)教师培训培养的根本目的是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育人质量。教师培训培养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通过教师培训培养,促进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发展。
(二)教师培训培养是适应学校教学改革发展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需要而进行的继续教育,重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建立由学校、教学单位和专业教研室三个层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做到科学规划、择优培训、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加强实践。
二、培训培养对象
学校在岗的全体教师。
三、内容与形式
(一)教师培训培养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师德师风、高等教育教学理念、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教育法规、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学术研究、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教师培训培养形式服从内容和实效,采取校本培训与校外送培、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主要包括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培训、专题讲座、教学沙龙、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会等,力求便于参与、形式灵活多样。
(三)新任教师按《关于提升新任教师教学能力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执行。
(四)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按《教职工在职进修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四、职责分工
(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负责牵头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教师培训培养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培训培养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教师岗前培训,统筹或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意识形态等专项培训。
3.负责建立培训档案,出具培训内容及学时证明。
4.负责审定各教学单位的培训计划,并督导落实。
5.负责协同教学科研工作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教师培训工作。
6.负责培训经费的归口管理。
(二)教学单位
1.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师培训培养的主体,负责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原则上在每年3月15日前提交培训计划表)、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所组织的各类教学培训的内容审核及培训实施。
3.负责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教师培训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并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留存培训资料。
4.负责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安排专人负责教师培训培养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业教研室
1.负责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本教研室的年度培训计划,并交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定。
2.负责协助所在教学单位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五、组织形式
(一)校本培训
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本单位的优势和资源组织教学培训。对于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积极选派教师,做好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校外送培
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校外培训主办方的资质、培训内容等,确保培训质量,规范教师培训审批流程。送培单位应主动关心参训人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督促参训人员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并如期返岗履职,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工作,协调好其教学与培训的时间。
(三)过程管理
1.校本培训。开展前须严格履行培训备案手续(含培训类型、主要内容、参训人数、效果评估形式、费用预算),批准后方可开展;开展后须严格履行培训鉴定手续(含培训通知、现场照片、签到表、效果评估支撑资料)。
2.校外送培。参训前须严格履行培训备案手续(含签订服务期协议),批准后方可参训;参训后须严格履行培训鉴定手续(培训总结及培训取得的合格证、结业证等复印件应作为附件)。
六、经费管理与报销
1.教师培训培养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计划,专项经费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编制,各教学单位专项经费由财务处下达至部门。
2.专项经费的使用、报销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确保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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