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局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中,从事教练员工作,且符合中级教练、初级教练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体规〔2025〕2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9月26日09:0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8:00。
(三)经所在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初次提交至四川省体育教练员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副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8:00。
(四)副高评委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00。
(五)各级单位最终审核并提交至副高评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8: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5日12:00。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纸质材料需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全、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报送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6号四川省体育局1503办公室。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单位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四川省体育教练员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同时,按照《四川省体育教练员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材料属实”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盖章PDF文件),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副高评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申报受理
副高评委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时,申报人员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副高评委办公室。副高评委办公室将现场受理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
(六)组织评审
副高评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部分答辩、评委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七)公示和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副高评委办公室领回通过人员《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基本要件的审查,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须完整,要认真审核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只从事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工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工勤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审核并确保真实,出具同意申报的函并加盖公章,可以参加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
(三)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中级教练,要求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中级教练职称。(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四)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与体育专业相关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五)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材料报送及缴费:焉老师,028-87026837。
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体育教练员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四川省体育教练员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3.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综述
4.所训练人员(队伍)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一览表
5.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队员情况一览表
6.体能教练员业绩情况一览表
7.群众体育教练员业绩情况表
四川省体育局
2025年9月23日
招生咨询:028-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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