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校卫队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带动作用,表彰校卫队员在“捍卫政治安全、 维护校园安定、保障师生安宁” 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校卫队员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
成都校区 3 名,宜宾校区 2 名,共计 5 名。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在职一年以上。
2.严格遵守学校及保卫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表现优秀。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
1.全年出现过旷工行为。
2.因工作渎职,引发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直接且不可挽回的较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和声誉。
3.因从事第二职业而影响本职工作的。
4.受到投诉,且查证属实者。
5.受到部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警告处分 2 次以上。
6.一学期内请事假超过 5 次或累计超过 5 天,全年周例会请假超过 6 次。
7.部门认定不得参评的其他情况。
(三)评选指标体系
年度推优考核指标结合日常表现、理论考试、实操考核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日常表现占 50%,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各占 25%。
四、评选条件
(一)各班根据部门年度综合评定成绩进行举荐,并附相关申报材料。
(二)保卫处评审
保卫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名单,上报学校进行审定。如有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后确定。
(三)公示
学校将拟评定优秀校卫队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优秀校卫队员进行表彰。
招生咨询:028-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
学校网址:http://www.gingkoc.edu.cn/
学校邮箱:yxxy﹫gingkoc.edu.cn
成都校区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60号
联系电话:028-87979222
宜宾校区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凤凰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831-3306222
官方微信号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