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全馆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授予权限,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四川省图书馆”)承担馆内图书资料专业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申请委托评审的,需出具委托函,经审核同意后,可委托四川省图书馆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评审。评审结束后,四川省图书馆图书资料专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称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规定的条件,该文件详细内容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首页“职称评审”专栏查阅。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统一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 2025年9月3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00前必须完成资料填报并成功提交,逾期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
(二)单位审核。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2:00。
(三)资料报送。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职称办现场受理材料。受理材料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3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创建业绩档案
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号)规定,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如荣誉称号类;评奖或比赛类;学术成果类;文旅活动类;业务项目类;标准章程制度类;个人代表作类;研究课题类;单位补充资料类;政策倾斜类;继续教育类;年度考核类等都属于业绩档案创建范畴),申报人员所在部门(相关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二)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加盖水印的业绩档案材料,并按照要求作为佐证附件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工作部门(推荐单位)审核
审核人员(推荐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
(四)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单位公示结果材料及《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扫描件(详见附件1)。重点审核人员政治素质、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准确性。
(五)职称办复核
职称办对推荐部门(单位)审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附件1),报送到四川省图书馆人事部。委托评审的相关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送的纸质材料无误后,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收取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六)中评委评审
中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四川省图书馆官网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备案
职称办将中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及公示情况向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
(八)办理相关手续
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由单位经办人员领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装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九)四川省图书馆将统一归集本次通过人员的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十)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 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计算时间截止日期
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奖项、项目、活动、论文论著等业绩材料时间截止为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二)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缴费要求
各单位应统一收集所推荐人员职称评审费用,一次性向指定账号汇款。
(四)材料报送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2号四川省图书馆7楼人事部。联系电话:028-86659477。
(五)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材料规范(2025年度)
2.2025年度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册
3.2025年度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4.2025年度图书资料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古籍保护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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