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学生复习迎考、考试准备和考务工作。
一、时间安排
1. 统考科目(成都校区、宜宾校区)
上述统考课程为全校公共类课程,由教学科研工作部统一组织安排。请各开课单位在安排考试时避开以上时间段。
2. 非统考科目(含选修课)。
非统考科目(含选修课)考核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具体安排,第19周周五(7月4日)前完成全部非统考考试科目的考试。请各开课单位教学办主任于第16周周五(6月13日)前将相关安排电子版和签章的纸质版报教学科研工作部备案(模板见附件1),并通知任课教师合理安排考试相关事宜。
非统考课程的相关考核安排由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进行校内公示,并通知到学生和监考教师;请各开课单位及时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避免考试安排过于集中或过于松散,避免学生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等。
3. 请各开课单位教学办主任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其中包括统计缺课达三分之一的学生、未报到、未注册的学生,并于第16周周五(6月13日)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由开课单位盖章上报教学科研工作部(采取零报告方式)(见附件2)。
二、命题要求
请各开课单位教学办主任根据《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试卷命题和审题等相关工作。
三、监考工作
1. 统考课程的监考安排由教学科研工作部统一负责,非统考课程的监考安排由各开课单位自行安排。
2. 各教学单位于第16周周五(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选派需承担本学期统考监考任务的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部将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名单,安排统考监考任务。
3. 各教学单位监考教师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监考人员职责》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尽职尽责做好监考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教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有违反,学校将按照《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诚信教育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尤其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传达和宣讲考试有关文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1. 学院领导考务工作会。结合学院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有关课程考核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会后要传达到管理学生工作的教师和辅导员。
2. 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研究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巡视、试卷的评阅和成绩的评定与管理等。
3. 学生动员会。强调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把学风、考风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格和作风。
五、期末教学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期末教学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应要求任课教师严格按照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并对学生进行考前诚信教育,做好复习迎考工作。在考前复习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对所学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不提倡出复习提纲,禁止划考试范围、指定重点或暗示考题。
六、阅卷及成绩录入
各开课单位应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做好阅卷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评阅试卷,并准确统计和及时录入成绩。
各开课单位的成绩需在2025年7月9日(20周周三)前(教务系统于7月9日23:59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阅卷、成绩评定及登分、试卷分析、试卷收集整理等工作。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各开课单位应完成课程考核资料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附件:
1. 24-25-2学期期末考试非统考安排汇总表
2.24-25-2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统计表
附件1:24-25-2学期期末考试非统考安排汇总表 .xls
附件2:24-25-2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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