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宜宾校区2024级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7:57:07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56

关于做好宜宾校区2024级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稳步推进学校宜宾校区大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成银院发202411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宜宾校区2024级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宜宾校区通识教育学院2024工商管理大类、旅游管理大类学生。

二、专业分流范围

1.通识教育学院学生在工商管理大类、旅游管理大类对应的专业中自由选择专业,具体分流范围和计划如下:

序号

大类及对应分流专业

计划数

所属教学单位

1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

284

文化和旅游学院

2

会展经济与管理

145

文化和旅游学院

序号

大类及对应分流专业

计划数

所属教学单位

3

工商管理类

文化产业管理

117

文化和旅游学院

4

市场营销

307

工商管理学院

5

人力资源管理

287

工商管理学院

6

物业管理

187

工商管理学院

7

审计学

267

财务管理学院

8

财务管理

267

财务管理学院

9

会计学

307

财务管理学院

2.根据专业后续学习需要,“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5 个专业准入课程为《高等数学》,其成绩需达到合格要求,否则不得申报以上专业。

三、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选择权利平等、工作流程科学、分流结果准确、监督保障到位。

2.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志愿与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学生在大类内自主申请专业,依据学习成绩,择优分流。

3.综合考虑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4.允许大类招生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要求,申请转至旅游管理大类、工商管理大类以外专业学习或在两个大类间进行互转;转专业学生不再参加大类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申请专业623——625日,学生填写《大类招生选专业申请表》。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填报专业,或填报违规的,视为自愿服从分配,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2.资格审核。通识教育学院630日前完成《大类招生选专业申请表》信息审核和学生选报数据汇总,报送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综合成绩公示。79日,通识教育学院公示2024级大类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成绩是学生选专业排名的依据,综合成绩计分办法为第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课程成绩以正考成绩计入。

4.录取。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专业分流计划数,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顺序录取。

5.公示。专业分流拟录取结果确定后,于2025715-717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五、其它事宜

1.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相应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后续三年修读,由专业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实施。

2.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专业分流情况,落实学生寝室调整事宜。

 

附件: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成银院发2024116号)

附件:《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成银院发〔2024〕1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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