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动态】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00:00:00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141

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现就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公需科目:四川省2026年度公需科目确定为“‘十五五’规划解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能力建设”“网络安全基础与防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4个选题。专业技术人员可从4个选题中自主选择,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学习公需科目所获学时不得冲抵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职称申报人自主选择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以及本行业、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等,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

二、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2026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完成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开发建设,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需科目免费在线学习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2026年公需课”进行免费学习。

(二)专业科目:依照《关于明确职称评审中继续教育学习要求的预通知》《关于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说明》《继续教育学时个人申报认定说明》3个文件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线上学时认定标准。本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仅认可已全额完成全部学习任务、考核合格的完整培训项目。所有参与在线课程、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人员,申报学时必须提供对应培训项目的正式结业证书或官方出具的有效学时证明作为佐证材料。凡仅提供课程学习进度截图、未完成全部学习课时、未通过考核、处于学习进行中的培训项目,一律不予认定学时,不得作为2026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依据。

(二)规范跨年度培训学时认定规则。对于跨年度开展、分阶段学习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学时认定不按学习开展时段划分,统一以培训项目最终全部学习完成、取得结业证书或学时证明的年度为准进行认定。若跨年度培训项目于2026年度完成全部学习并取得有效佐证材料,可纳入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范围;若2026年度仍未完成全部学习、未取得合格证明的,不予认定本年度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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