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176

各单位:

现将宜宾市应急管理局文件《关于推荐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具体推荐事宜明确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宜宾市从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包含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专业工作并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具有煤矿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层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取得中级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需满3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作年限要求。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政纪和政务处分等情况。

(七)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评选程序及其他

详见附件通知。

四、校内推荐要求

(一)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宜宾市煤矿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附件表单)、打包个人情况及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任职资格文件、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个人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需按照“从事专业+专家名字”命名,单项材料需按照“报送要求序号+具体材料名称”命名。

(三)于2026年4月13日上午11: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表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