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资格认定】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9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由学校负责推荐报名。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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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黑白双面打印,申请学科应与能力测试学科一致);

(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证书使用,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为白色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核验不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同时提供查询证明或核查证明);

(五)《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三选一);

(六)《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1份;请各位老师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西华大学校医院),体检表所有项目均需进行体检并完成指标填报,不提交检查项目附件,各项检查均须医生签字,需体检机构盖章处应有医院盖章,务必出具本次体检结论,照片处应加盖体检机构骑缝章;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七)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清单各1份,可访问:天府市民云APP查询打印;

(八)《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复印件1份(学校人事处提供);

(九)《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核单》1份。

四、其他事宜

(一)“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未通过人员,应重新报名),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所有材料电子件按照“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后打包发送,压缩包按照“姓名-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命名。

(三)未尽事宜可以与联系人联系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烈漪

联系电话:028-87972597

电子邮箱:lieyi.zhu@gingkoc.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