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资格认定】关于2025年上半年“双师双能型” 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量:12

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根据《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成银人发〔2017〕8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半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序列)的专职教师、辅导员和双肩挑行政任课教师(申报学期须有授课)。

二、推荐组织

请各单位组织好对《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成银人发〔2017〕86号)文件学习,各教学单位严格依照文件认定条件进行材料初审工作,行政部门及教辅单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申请。

三、其他事宜

认定材料于2025年6月13日前以部门(教学单位)为单位报送,成都校区相关材料报送行政楼417室朱烈漪处,宜宾校区相关材料报送杨洋处,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朱烈漪处。

联系电话:028-87972597

电子邮箱:lieyi.zhu@gingkoc.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