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11:58:17       文章来源: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点击量:313

关于开展2025届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川教函〔2020〕622 号)、《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修订)》(成银学发〔2024〕77 号)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 2025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 2025 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严格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 法》(川教函〔2020〕622 号)、《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学生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修订)》(成银学发〔2024〕77 号)相关规定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 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符合学生个人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15%(含),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3.曾获 2 次(专科生 1 次)校级及以上等级奖学金奖励,或表现突出曾获校级及以上评优表彰荣誉称号;

4.正确处理好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服从国家需要,在毕业就业中表现良好,积极配合学校相关工作,在学生中起正向引导作用;

5.在校期间养成教育平均成绩85分(含)以上;

6.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的毕业生,或在有关重大活动和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重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校 级优秀毕业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 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7.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各学院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推荐(四舍五入);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各学院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推荐。

五、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学生个人评优和集体评优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统一领导全校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个人评优和集体评优评审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六、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 对照条件确定向本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二)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比例、条件和流程,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进行 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负责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核评选名单后报学校审议;

(四)学校审议。学校召开评审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议,确定拟获优秀毕业生名单后面向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审批后报四川省教育厅认定。

七、奖处办法

(一)对评选出的学校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 证书》,并在就业工作中对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

(二)对经认定的省优毕业生,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普通高校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 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三)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八、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2024年11月7日 ―11月13日,各二级学院宣传动员、学生申请;

(二)学院初审:2024 年11月14日 ―11月27日,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比例、条件和流程进行评审,并面向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三)学校审议:2024 年11月28日—12月10日,党 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报学生个人评优和集体评优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结果,并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

九、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报个人书面申请及事迹材料( 1000字以内 ,仿宋 _GB2312 三号字体,A4 纸双面打印)各一份;

2.《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1) 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

3.《四川省普通高校 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

4.XX 学院 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 3);

5.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附件 4);

6.2025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情况表(附件 5)。

(二)报送时间

1.上报时间:11月27日17:00之前;

2. 联系人 :岳心怡 , 电 话 028-87979179 , 邮 箱: xinyi.yue@gingkoc.edu.cn 。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 2025 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标准。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优秀毕业生,宁缺勿滥。要保障咨询通道畅通,广泛听取意见,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各项评选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参评学生材料和参评资格,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规范资料。各学院要确保申报材料文字、格式、 字体等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规范报送各类表格材料。

十一、监督

即日起,师生发现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可以及时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 : 028-87979006 邮 箱 :yxdi@gingkoc.edu.cn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电话:028-87979179 邮箱:xinyi.yue@gingkoc.edu.cn 。

 

 

附件:1.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 四川省普通高校 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XX 学院 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2025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5.2025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情况表

 

附件1-5.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7日


招生咨询:028-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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